元厅长就开展自治区第二次
土地调查答记者问
1、记者:请问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?
答:第二次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。目的是:全面查清全国土地利用状况,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,并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、网络化管理,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、统计制度和登记制度,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,满足经济社会发展、土地宏观调控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。意义是: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、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、保证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;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、维护农民权益、统筹城乡发展、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;是科学规划、合理利用、有效保护和严格管理土地资源的重要支撑;是满足土地管理方式和管理职能的重要措施。
2、记者:请问我们拟采取什么技术手段进行第二次土地调查,具体要完成哪些工作?
答:在全区范围内利用遥感等先进技术进行调查。查清辖区内城镇和农村每块土地的权属、地类、面积、分布和利用状况,调处土地权属争议,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;开展基本农田状况调查,依据基本农田划定资料,将基本农田上图、登记上证、造册;建立互联共享、覆盖全区的土地调查数据库,实现调查成果的网络化信息管理。
3、记者:请问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在时间上是怎么限定的?
答:国务院决定,第二次土地调查开始于2007年7月1日,完成于2009年10月31日。我区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准备工作已于2007年1月开始。
4、记者:请问第二次土地调查完成后可提交哪些成果?
答:就我区而言,可为社会提供自治区、盟市、旗(县区)三级的集影像、图形、地类、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;为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、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提供服务。
5、记者:请问对此次承担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队伍有什么要求?
答:通过资质审查的队伍和经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人员方可承担调查任务。
6、记者:本次土地调查采取什么形式确定承担单位?
答:本次土地调查采取招投标或委托方式确定承担单位,以合同方式规范调查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