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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我国土地利用面临的突出问题表现在:一方面,人口的不断增加,要保证粮食供给,就必须要保持现有耕地数量不减少。另一方面,我国正处于现代化建设关键时期,随着经济的发展及工业化的加快,还要占用部分耕地,而我国耕地潜力却非常的有限,因此要保证我国粮食自给,就必须提高耕地的质量。要提高耕地的质量就得通过土地整理来实现。
近年来党和国家越来越重视土地整理工作,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》中,首次把土地整理工作列入国家发展规划。温家宝总理指出:“土地整理、土地资源集约利用,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,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,加强管理和指导,推动这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。”
内蒙古自治区幅员辽阔,土地、矿产资源十分丰富,仅耕地就有近1亿亩,占全国总耕地面积的1/18,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之一。而我区土地资源的基础条件却不够理想,尤其是耕地,有灌溉水源保证的仅占20%。
土地整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、技术性、综合性很强的事业,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理中心经过几年的努力,更新观念,转变作风,坚持抓好理论学习,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,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,坚持科学的发展观,坚持以人为本、尊重劳动、尊重知识、尊重人才、尊重创造的方针,加强业务技能和培训,努力营造自觉、自发、融洽的学习氛围。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一支人员结构合理,技术水平较高,技术手段先进的高素质土地整理专门机构,并被国土资源部评定为土地规划类甲级规划设计单位。人才队伍形成高、中、初级技术层次密切合作的“金字塔型”结构,跨越土地资源管理、农田水利、农业、林业、计算机等多种学科,并且平均年龄不到35岁,真正为我区土地整理事业打造了一支朝气蓬勃,极具战斗力的龙头队伍。
截至2006年底,共争取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87个,总规模96048.60公顷,新增耕地面积10936.00公顷,争取国家投资100625.00万元;其中2006年我区共有34个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国土资源部审查通过,总计争取国家投资65994.00万元,项目建设规模达到41136.10公顷,新增耕地3190.20公顷。完成自治区投资土地整理项目139个,总规模13519.30公顷,自治区财政投资达到15398.86万元。仅2006年一年我区争取到的国家投资就是过去5年总和的近两倍,从国家投资额度及建设规模上,真正意义上实现了跨越式发展,也为今后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理事业的腾飞插上了翅膀。
实践证明,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建设必将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。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是国土资源部门实践“三个代表”及服务“三农”的具体体现,也是党和各级人民政府,为广大农牧民办的最大实事,是一件“功在当代,利在千秋”的伟大事业,被广大人民群众赞誉为“德政工程”、“民心工程”。
五年来,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理事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,全面提升土地整理业务水平,取得瞩目的成绩。目前,全区土地整理规划已编制完成,土地整理资源及潜力情况基本查清;制定了我区土地整理一系列制度和办法,项目申报、招投标、实施、资金管理有章可循;完成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的基础工作,指导盟、市(旗、县)进行示范区建设;完成生产建设项目与煤矿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按编制工作,有力支持了我区经济建设;承担及开展土地整理有关重大课题研究;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理与复垦分会,规范我区土地开发整理相关从业机构的从业行为。经过几年的发展,总结了丰富的工作经验,为完成更艰巨任务提供了人员和技术保证。
目前我区的社会经济正处在一个高速发展的关键时期,土地整理是保障我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重要途径,是调整区域产业结构、改善农村生态环境、农民生活条件及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,也是国家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。新时期党和国家也对土地整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,赋予了全新的内涵。从经济学的角度看,土地整理是对土地进行的一种投资,使土地资产增值的过程。而实施土地整理后,土地的使用能与当地的区域经济有机结合起来,与生产布局相协调,并在市场经济的调配下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,体现土地资源的经济价值、生态价值、社会价值。土地整理工作将真正在以人为本、统筹协调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。
伴着“十一五”的步伐,国家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历史时期,土地整理事业也将拉开新的篇章。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理中心将在五年工作成效的基础上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,以人为本,求真务实、与时俱进,转变发展观念,创新发展模式,提高发展质量。按照国家解决好“三农”问题的总体要求,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突破口,立足我区实际,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,确保土地整理工作目标的实现,为推动我区经济发展,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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